趋同交易亏了超700万,罚单来了

趋同交易亏了超700万,罚单来了

巢彗云 2024-12-15 科技与未来 64 次浏览 0个评论

  处罚来了!

  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前公募从业人员参与控制17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趋同交易亏损超700万元事件始末。

  此外,还有一名90后公募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并利用他人账户炒股亏超10万元后,被罚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已有多份公募人员违规被罚公告披露。如11月底,四川证监局披露了基金经理因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行为被罚没154万元;10月,上海证监局披露,基金公司会计毕某昱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共被罚没118.5万元;8月,上海证监局一份罚单指出,基金经理张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罚没3132.52万元,并被禁入市场10年。

  公募从业人员趋同交易亏损超700万

  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许某峰、金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许某峰、金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许某峰单独及与金某共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许某峰时为基金从业人员,具有获取相关基金产品个股仓位、候选标的等未公开信息的职务便利。其中,许某峰控制使用“许某花”等9个证券账户,2020年7月31日至2023年3月14日,“许某花”等9个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买入趋同股票,趋同交易亏损53.32万元。

  同在2020年7月31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许某峰、金某还共同控制使用“范某芳”等8个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买入趋同股票,累计趋同交易亏损650.53万元。

  二是许某峰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证监会指出,经查,涉案期间,许某峰多次与他人联络接触,明示、暗示相关未公开信息,致使相关人员控制使用的“狄某”“范某兰”“殷某”等3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产生趋同交易,相关人员通过趋同交易盈利3.82万元。

  对此,证监会决定,一是对许某峰单独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并亏损行为责令改正,并处60万元罚款;二是对许某峰与金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并亏损的共同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60万元罚款。其中,许某峰、金某分别承担40万元、20万元;三是对许某峰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82万元,并处50万元罚款。

  证监会表示,许某峰违法情节严重,根据《基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四项、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许某峰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90后公募人员违规炒股亏损后被罚

  此外,近期还有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某90后公募人员违规炒股亏损被罚。

  具体来看,1994年2月出生的马某焰于2018年8月在某基金公司工作。

  2020年2月18日至2022年5月10日,马某焰陆续通过叶某银行账户向“王某鑫”东北证券三方存管账户转入资金,由王某鑫用其东北证券账户为马某焰交易股票。2023年1月1日至3月14日,马某焰单独利用“王某鑫”东北证券账户交易股票。马某焰未按规定向公司申报上述证券交易。

  涉案期间,“王某鑫”东北证券账户交易相关股票共计亏损10.82万元。该会认为,马某焰的上述行为违反《基金法》相关规定,构成公开募集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证券投资的行为。

  针对马某焰作为公开募集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投资行为,证监会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处3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已有多份公募人员违规被罚公告披露。11月底,四川证监局披露了基金经理因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行为被罚没154万元;10月,上海证监局披露,基金公司会计毕某昱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共被罚没118.5万元;8月,上海证监局一份罚单指出,基金经理张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罚没3132.52万元,并被禁入市场10年。

  责编:杨喻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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